各分工会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(以下简称《工会法》)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讨论通过,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上级工会文件要求,请各分工会认真组织工会会员和广大职工深入学习《工会法》主要精神和内容,采取集中学习、专题宣讲、辅导报告、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,同时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任务,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,努力提升工会工作水平,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奋进新征程、建功新时代,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各分工会于6月10日前将有关学习宣传贯彻《工会法》的情况报校工会组织宣传部。
联系人:刘小生
附件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
2.江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转发《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法>的通知》的通知
校工会
2022年5月16日